标的名称 | 20201030大桂山林场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权利和义务转让 |
项目编号 | GXLQZXQY20-29 |
报名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 10月29日 ■动态报价时间:2020年 10 月30日8:30-2020年 10 月30日11:00 ■延时报价开始时间:2020年10月30 日11:00 ■延时报价周期:3分钟(180秒) ■竞价阶梯:1万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万元 ■报价规则: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可在动态报价时间内充分自由递增报价,动态报价时间截止:任一最高报价经历一个完整的延时报价周期(3分钟)不被更高报价取代即成为成交价;无人出价则交易结束,项目不成交。 |
网络竞价操作指南 | 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操作指南1 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操作指南2 竟价操作视频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k2NDQ2NTAxNg==.html |
一、风险告知 |
1、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买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一切干扰纠纷由受让方自理。 2、转让方将标的面积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树兜)剩余合同年限承包经营权整体打包转让给受让方,该转让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权利)瑕疵、权属纠纷、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等。 3、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标的范围内的林地林木经营权即转由受让方管理控制,林木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由受让方承担。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挂牌价格: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 | ||||
坐落地点: | 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 | |||
原承包/租赁期: | 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2014年 1 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 2005年 8 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拟流转期限: | 剩余租赁期(约5年) | |
持有面积: |
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227亩;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共计1186亩(合同面积)。 | 拟流转面积: | 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227亩;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共计1186亩(合同面积)。 | |
标的概况: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以下简称大桂山林场,标的管理部门:贺州造林部)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大桂山林场以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取得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227亩,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共计1186亩(此为合同面积),现有林面积约992.1亩。 其中,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合同承包期限12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地租每年每亩人民币30元整,大桂山林场已一次性付清227亩,林地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履约12年期间的林地租金(30元/亩×227亩×12年=81720元)。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合同承包期限20年,自200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林地租金7元/亩/年,地租每年支付一次,地租已支付至2016年。第一次承包是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村民小组转让给贺州市鸿富林业发展开发中心;第二次承包是贺州市鸿富林业发展开发中心转让给广西贺州市贺达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承包是广西贺州市贺达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广西圣力商贸有限公司,第四次承包是广西圣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给广西南宁锦胜川贸易有限公司,第五次承包是广西南宁锦胜川贸易有限公司转让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第六次承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七坡林场转让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本次标的以现状转让,合同项下权益包含大桂山林场承包转让取得的合同面积1186亩(有林面积约992.1亩)约定剩余租赁年限的林地经营权及地上林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受让方经营期限从与大桂山林场签订的《林地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从2017年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林地租金由受让方自行与原发包方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村民小组协商处理,林地租金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竞买前竞买人请与当地村委、村民进行充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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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的,受让方按成交总金额的2‰交纳交易服务费。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大桂山林场)在取得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林业用地承包合同书》合同项下的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时,未办理林权证或不动产证。现通过合同权利及义务转让的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及转让林地上林木所有权。 2.成交后,钟山县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554亩、金鹅岭405亩)从2017年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林地租金由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原出租方。林地租金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竞买前竞买人请与当地村委、村民进行充分沟通。 3.标的现有林面积约992.1亩,具体采伐界限以大桂山林场图纸为准,可到大桂山林场查阅。转让方不保证采伐后的萌芽树桩面积大于或等于992.1亩,以实际采伐后能利用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价前自行到实地调查测算并判定。 4.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款项,5个工作日内与大桂山林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受让方未交清全部货款及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该标的存在所需经过道路有纠纷、林地被侵占严重、村委与村民关于林地租金发放意见不统一、拒收林地租金等问题。 6.未尽事宜详见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林地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
三、竞买登记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点击下载) ①法人组织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章等相关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 2.非首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按时、足额、根据保证金备注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交易中心审核报名材料合格后,向意向受让方发放报价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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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现场 | 地点 | 钟山县凤翔镇林樟村冲芦村、珊瑚镇卫田村金村(五马槽、金鹅岭) |
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 | |
联系人 | 联系人:王力 13481457093 | |
保证金及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88000元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0年 10月 29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748 1201 0115 3692 58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 缴纳交易保证金要求: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非银行转账方式(ATM或支付宝转账、携带现金至银行柜台存入等)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客户不得参与竞价,我中心将在收到客户退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交易保证金。 ② 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须备注相关信息: 企业: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例:备注内容为:1030林地林木转让交易保证金; 个人: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保证金+身份证号码后4位。例:张三,身份证号码:450101198002030405,备注内容为:1030林地林木转让交易保证金0405 ③未能正确备注交易资金相关信息的,须发送短信进行说明。客户须使用在我中心登记的手机号码向我中心指定号码(18878885029,仅用于收发短信)发送短信如下: 企业:企业名称+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短信内容为:A企业交纳1030林地林木转让交易保证金88000元。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4位+项目交易日期+项目类别+款项用途+金额。例:张三,其身份证号码是450101198002030405,短信内容为:张三0405,交纳1030林地林木转让交易保证金88000元。 我中心有权不允许未正确备注信息者(以我中心银行账户流水明细为准)参与竞价。 3.交易成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由交易中心直接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公告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等相关价款、不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者,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bid.ejy365.com/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标的成交的,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处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交易中心将视作受让方知晓及认可相关交易内容,认可已成交标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如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中心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帐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营林管理中心 账 号:4276 1201 0110 7149 60 开户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3.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和付款凭证与转让方签订《林地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4. 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交易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
标的交割 |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广西林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林权中心官网:服务指南 — 交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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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0771-5585029;0771-5578385 传真:0771-5585029 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玉兰路2号华森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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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件 1、林地林木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